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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公众朋友们:
沈阳东洋制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系中日合资经营的特殊钢生产企业,厂址位于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现有生产厂区存在产品结构不合理、炼钢-轧钢生产能力不匹配、场地狭小等问题,严重制约公司的发展;并且作为典型的城市钢厂,与沈阳市的发展规划相违背。结合沈阳市城市发展规划,同时为了寻求企业自身更好的发展,我公司决定对现有生产厂区热轧管项目搬迁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了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的意义和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充分发挥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进行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以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给项目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沈阳东洋制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工程热轧管项目厂区选址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园内,现三家子村及其周围土地。项目选址占地面积约48万m2,建筑系数60%,工程总投资为340118.69万元人民币。
项目炼钢连铸生产线设计采用短流程电炉→精炼→连铸先进生产工艺。新建电炉炼钢连铸车间主体工艺设备配置为75t超高功率电弧炉1座、80tLF钢包精炼炉3座、80tVOD真空炉1座、一机二流圆坯连铸机1台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年产合格钢坯38.12万吨,连铸比100%;热轧管产品以油井管为主,搭配生产高压锅炉管,生产采用Φ273三辊连轧管机组,热处理工艺主要为水淬火,加工车间采取各种机械加工手段生产出专用管、套管及配套接箍等不同产品,设计生产钢管共计34万t/a。
本项目利用炼钢连铸车间产生余热进行冬季采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项目的工程内容,经初步工程分析得出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污染工序及其环境影响如下:
⑴ 大气污染问题及环境影响分析
① 电炉烟气、LF钢包精炼炉烟气及原料系统工业废气
电炉烟气、LF钢包精炼炉烟气及原料系统工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含铁粉尘,产尘量为15kg/t坯,含铁率在70%以上。烟气原始含尘浓度4000mg/m3,烟气经过除尘后,通过烟囱排入大气,排放浓度低于40mg/m3,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
② 炼钢车间加热炉烟气
轧钢车间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烟气中含有烟尘、SO2、NO2等污染因子,其产生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③ 喷漆废气
涂漆工段产生的漆雾和有机挥发物。经喷涂设备自带漆雾收集装置及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中苯的排放浓度≤12mg/m3,甲苯排放浓度≤40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各项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预计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⑵ 水污染问题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净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冶金园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主要污染因子CODCr、SS、NH3-N和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⑶ 噪声污染问题及环境影响分析
水泵、风机、空压机、轧机、连铸机抛丸机以及冷却系统汽包上的放散管工作过程中产生不同程度噪声。项目通过选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Ⅲ类限值要求。
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噪声产生影响不大。
⑷ 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及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渣、除尘灰、氧化铁皮、废油、漆渣、废活性碳和生活垃圾。各种固废经合理处理处置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过初步工程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疗效果如下:
⑴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炉烟气、LF钢包精炼炉烟气及原料系统工业废气设计采用一套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净化,除尘器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在99%以上,处理后烟气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轧钢车间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烟尘、SO2、NO2等污染因子产生浓度均满足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涂漆工段喷涂设备自带漆雾收集装置及废气处理装置,漆雾水洗涤效率96%,活性炭吸附效率≥85%,经处理后的废气中各项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⑵ 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设软水系统、净环水处理系统、连铸净化浊循环水处理系统及浊环水处理系统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全部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净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冶金园规划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
⑶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 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选用噪声小的优化的先进设备;
② 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
③ 对于水泵和空压机设有专用的水泵房、空压机房,可以起到有效隔声作用。
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Ⅲ类限值要求。
⑷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 电炉、LF钢包精炼炉、连铸机废渣通过汽车运至统一的弃渣厂,由公司统一考虑综合利用。
② 电炉、LF钢包精炼炉、原料系统的除尘系统收集除尘灰富含金属, FeO含量高达70%,全部返回烧结厂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③ 轧钢等车间产生氧化铁皮集中收集后用汽车运至炼钢厂回炉利用。
④ 轧钢车间使用后的废油送往中间油库存储,集中处理;连铸机浊环水系统收集的废油,由公司统一回收利用。
⑤ 轧钢车间产生的废钢、废铁头、废轧辊、废导卫、废备品备件集中收集起来由汽车送至炼钢作原料。
⑥ 铁水罐、LF钢包精炼炉、加热炉和钢包修砌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及工业垃圾等可用于填坑铺路或送渣场堆弃。
⑦ 喷涂过程中产生漆渣和喷涂废气吸附处理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送沈阳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处置。
⑧ 员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无害化处理。
⑸ 厂区绿化措施
为了美化和净化厂区周围环境,项目在建筑物四周道路两侧种植一些花草和树木,设计绿化率为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园区域规划要求,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所排污染物基本不会改变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在采取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的基础上,可以满足区域总量控制要求。同时该项目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本评价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选址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选址周边的居民及单位,包括三家子村、火石岗村、八王堡村、土堡子村、后村和新民屯镇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附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采用被征求者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可到指定地点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公众意见调查表。
七、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地点
1、沈阳东洋制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广业路19号
联系人:王 卓
电 话:25825928
E-mail:wangzhuo654321@sina.com
2、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B座306室
联系人:于东升
电 话:24520791
E-mail:yudongsheng@syhky.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1月15日至1月24日
沈阳东洋制钢有限公司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2008年1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yds790708 于 2008-1-15 10:4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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