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英德市国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珠光颜料1500吨建设项目已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拟建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英德市国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珠光颜料
建设项目地址:清远市英德白沙涂料及涂料配套基地(首期)
建设性质:新建,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C2643)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环保投资约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350万元,流动资金为3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540万元,建筑工程450万元,安装工程150万元,其他费用为21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物占地面积6502 m2,构筑物占地面积310.5 m2,总建筑面积6870 m2,绿化面积2400 m2,绿地率20%。
二、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由经预处理达相应标准后排入基地的污水处理站,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后,经涂料化工定点基地排污管道引排入白沙河下游。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拟采用除尘装置;锅炉废气拟采用轻柴油作为燃料,正常情况下经15m高的烟囱可达标直接排放。
项目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地址:广东中山市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室
邮编:528400
电话:0760-88223545
建设单位:英德市国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13670919862
有效期即日起10天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英德市国彩精细加工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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