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纳米微晶表面装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吉林省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吉林省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纳米微晶表面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经开区102国道与北区丙一路交叉口东侧。 3、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48955 m2,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22949.60 m2;本项目配备的微晶石真空浇铸自动生产线是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制造技术,年生产纳米微晶表面装饰材料2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4、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工艺废气 本项目粉尘污染源主要为配料、挤压、切割及打磨等生产工序产生粉尘,共有4个排尘点,粉尘产生浓度约为800mg/m3,产生量约为30t/a。设4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80mg/m3,排放量约为3t/a,排放速率为1.88kg/h,分别经车间所设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排放限值为120mg/m3)。 (2)废水 项目投入运营后,本项目所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郊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噪声通过综合利用及设备、厂房降噪,可进行有效治理。设备在安装时已对基础做了减震和降噪处理,消声减震措施可以使噪声值衰减15dB(A),使设备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各类设备噪声至厂界处可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碎石料及其它破碎半成品产生量为42t/a,全部回收用于生产;另外还有一部分固体粉尘:各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27t/a,全部返回生产系统中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5t/a,送垃圾箱收集,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嘉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胜军 地 址:经开区102国道与北区丙一路交叉口东侧 电 话:155431030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联 系 人:李海毅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00) 电 话:0431-8515944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根据评价任务进行现场踏查,对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识别与筛选,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选线合理性,对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及环境影响预测,在预测结果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三效益”进行分析,得到综合评价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评价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四个方面;次要评价清洁生产及公众参与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主要意见如下: 1、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作用; 3、本项目建设对就业机会的影响; 4、公众最关心的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 5、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 6、公众对评价单位的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日期: 1、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在当地发放《建设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请当地群众填写,反馈民众意见。 2、起止日期: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 2011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