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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超亚模具压铸塑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佛山市超亚模具压铸塑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1.4.11~2011.4.22) 1建设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工业区,现该项目进行扩建,佛山市超亚模具压铸塑料有限公司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员工总数80人,总投资200万元,年产值5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万元。扩建后项目主要产品年产量为模具100套、压铸制品10万套,项目主要能耗情况为用电15万千瓦时/年、天然气50吨/年。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运营期:扩建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污染有废气(熔炼废气和喷涂废气),生活污水,生产噪声等。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超亚模具压铸塑料有限公司及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所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超亚模具压铸塑料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北工业区 联 系 人:谢赵云(0757-85513051)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27号) 地址:清远市凤鸣路环保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0757-89988037) 电子邮箱:hujinfeng1206@163.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