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teven_o 于 2011-7-24 14:22 编辑
中山南朗锦绣海湾城五期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南朗锦绣海湾城五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要
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于中山市南朗翠亨温泉度假区H/L街区建设锦绣海湾城五期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用地为商住用地,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选址东至海湾城二期,南至海湾城一期,西至规划路,北至海湾城建设用地,规划总用地160700.40m2,总建筑面积为209431.52m2,容积率为1.15,绿地率为44.96%。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主要使用功能详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总量 比例(%)
总用地面积 ㎡ 160700.40
总建筑面积 ㎡ 209431.52
居住户数 ㎡ 1512 100.00%
居住人口 人 4838
建筑密度 % 25.92%
容积率 比率 1.15
绿地面积 ㎡ 72244
绿地率 % 44.96%
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锦绣海湾城五期住宅小区为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并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广东省相关规划是相符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人的居住环境,实现社会、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缓解中山市南头镇居民住房的紧张,对繁荣附近商业活动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建设单位如能按本报告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
(1)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2) 电话反馈意见;
(3) 电子邮件方式等征求公众意见。
本公示时间2011.04.10-2011.04.25,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完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光明北路12号锦绣华庭三座三楼(敏捷地产集团)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4828788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环境保护局四楼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0号
项目负责人:欧工
联系电话:13823987853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