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投资区辅洲路道路工程和4S销售中心一期场内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口投资区辅洲路道路工程和4S销售中心一期场内道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口投资区辅洲路道路工程位于尚干、祥谦镇区边缘;4S销售中心一期场内道路工程建在闽侯县尚干镇后村村、东升村、祥谦镇、兰圃村;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青口投资区辅洲路路工程为城市Ⅲ级次干路,北与辅澜路T字相交,道路长约600m,宽18m,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4S销售中心一期场内道路工程为Ⅲ级支路,4S销售中心入口及区内主干环线道路总长3090m,入口道路宽30m,主干环路宽9m,次干环路宽6m,采用双向两车道,道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等。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49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12号
邮编:100028
联系人:刘士锐
电话:(010)66358596
电子邮件:bj96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施工扬尘、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运营期环境影响与环保要求(包括运营期污染源分析、运营期环保要求)、规划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项目环保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①目前本项目建设地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及存在主要环境问题;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为可接受?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它公众意见内容。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14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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