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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会议纪要的函》的通知
各地(州、市)环境保护局、各环评持证单位:
为全面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评持证单位坚持科学评价的意识,提高环境风险评价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更有效的防范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监督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会议纪要的函》转发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抓好此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我们。
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环监函[2002]47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会议纪要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环境风险分析是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事故排放会对人的生命安全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做好环境评价中的环境危险分析十分重要。鉴于目前尚未制定风险评价的技术导则,对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风险分析的评价范围、内容及深度界定和评价的计算模式、方法、标准等诸多问题无相应的规范,致使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风险评价章节的针对性、实用性差异很大。我局与2002年9月24—25日委托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大家就风险评价的概念、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与安全评价、健康评价的关系等进行了研讨,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此项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经验交流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提高环境风险评价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更有效的防范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我局监督管理司委托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02年9月24—2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交流与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体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部,上海市环保局以及中国环科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等13个评价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共37人。
中国环科院、上海市环科院、中国辐射研究院、苏州科技学院等单位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其风险评价的事例,总结了经验。与会人员针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定义、评价范围、指标体系和标准、评价方法及计算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讨。并总结了各自工作经验,就如何提高环境风险评价工作水平,使其更具时效性、能更有力的指导事故风险的防范交换了意见,取得如下共识。
1、环境风险评价的定义:环境风险评价应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有别于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环境影响评价。对生物工程、生物处置工业废物等,有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或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生态变化的建设项目,也应该开展环境风险评价。
2、环境风险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部分。在环境风险评价中,应注意区分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同概念,环境风险评价不等同于安全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应把预测事故引起的厂界外人群伤害、环境质量变化及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防护对策作为评价工作重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和安全评价相结合,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利用安全评价提供的数据,开展风险评价工作。
3、环境风险评价和健康评价有联系也有区别。健康评价是利用环境风险评价的数据和结论,以毒理学指标和人群健康指标为评价标准,进一步对人群健康的具体影响,主要对象是操作人员,也涉及周围影响区的人群。而环境风险评价中涉及对人体健康影响程度的评价,一般不易达到健康评价的深度。
4、对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生产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建设制定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建设项目名录。例如核电、化工石油、石油开采、天然气和石油的输送等行业。
5、应依据工程项目事故风险发生概率、可能后果、环境特征等,划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按不同评价等级规定不同的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内容。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内容应包括:①风险识别(危害识别);②源项分析(确定潜在危害事故及概率);③环境迁移(计算事故污染物在环境中的迁移途径、浓度、范围和概率);④风险表征(对人体与环境损害后果发生率及其关系);⑤风险管理(环境风险防范和减缓措施,应急援救方案)。
6、环境风险评价方法既可采用定量法,也可采用定量法,也可采用定性法,推荐指数法和概率法。
7、加强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组织开展标准、源强分析、模式预测和指标体系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建立基础数据库,加强对生物工程和制药工程环境风险评价的调查研究。
8、继续组织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研讨,组织编制环境风险评价指南。在有条件的石油天然气和石化行业首先进行编制环境风险评价指南的试点。
[ 本帖最后由 Alei 于 2006-12-16 21:44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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