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向洋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审批前,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新向洋大道工程,位于电白县水东镇,起点位于G325国道,终点止于301乡道,全长2190米。新向洋大道建成后,设计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红线宽50m,路幅布置为: 5米(中央分隔带)+2×1.2米(路缘带)+2×11米(机动车道)+2×1.5米(边分隔带)+2×3.8米(非机动车道)+2×5.0米(人行道)=50米。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和建筑垃圾等。
2、项目运营期将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降雨产生的径流污水及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
三、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以减少扬尘和噪声排放、并对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进行妥善处理。
2、降雨径流通过在公路两边设水沟,沉砂池后进行雨水管网。
3、运营期噪声通过公路路面维护保养、上路行驶车辆的严格管理,增加公路两侧绿化带来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周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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