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00t/a丙烯酸羟丙酯及2号、3号仓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对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000t/a丙烯酸羟丙酯及3号仓库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1000t/a丙烯酸羟丙酯及2号、3号仓库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共和镇工业东区。 项目概况:公司于2004年建成了生产能力2000t/a的丙烯酸羟丙酯生产车间和2000t/a聚醚生产装置,2010年建成了生产能力为3000t/a的聚碳酸亚丙酯,随着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拟在公司预留场地内新建3号车间和年产1000吨丙烯酸羟丙酯生产装置;新建2号仓库,建筑面积2100m2;新建3号仓库,建筑面积480m2 ,扩建项目总投资约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6.25%。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德商科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晓民 联系电话:0750-8318318
传真:0750-8318316 联系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工业东区 三、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E-mail:ycy_heshan@126.com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510115) 四、
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⑤公众意见调查(将在工程沿线和网站第二次公告期间开展);⑥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二次公示,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由于条件有限,一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2011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