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40kt/a)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改扩建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项目类别:采掘 (4)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5)工程内容及规模: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市区46°方位,距离北碚区平距28km。矿区地处北碚区金刀峡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 [2009]2号),富达煤矿由原富达煤矿为主体基础上增划北碚区广源煤矿北段区域(原红岩湾煤矿范围)资源整合而成,改扩建后矿井生产规模40kt/a。改扩建矿井矿区面积0.922km2,开采标高为+430m~+195m,开采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第五段(T3xj5)的砂连煤层及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第三段(T3xj3)的外双连、内双连煤层,目前该矿资源储量估算为325kt,可开采储量208.3kt,可满足40kt/a生产规模的矿井3.72a生产需求。 (6)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为625.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方自筹解决。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有噪声、扬尘、废水和固体废物。根据该项目的特点,该项目施工期污染主要以施工期噪声和扬尘为主。 (1)施工噪声 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声源源强约为84dB(A)左右;吊车、混凝土拌和机、振捣棒等,声源源强约为80~90dB(A)左右;主要为吊车、升降机、切割机等,声源源强约为75~90dB(A)左右;整个施工过程:载重汽车等原始车辆噪声约为80~90dB(A)。 (2)施工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进行场地挖方、填筑、清理、平整、运输等施工活动排放的含CO、NOX废气。此外,土石方开挖、钻孔、场地平整、出渣装卸、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混凝土搅拌等施工活动将产生二次扬尘。其次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燃料燃烧产生的少量废气,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3)施工期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所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BOD5、COD等有机类污染物浓度较高。另外还有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 (4)施工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废水 煤矿建成投入营运后,废水排放以生活污水、矿井水为主。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m3/d,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250mg/L、BOD5100mg/L、 SS 300mg/L、NH3-N 25mg/L。矿井水排水量为9m3/d,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22.5mg/L、SS 61mg/L。 产生的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入黑水滩河。 (2)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煤矸石、锅炉炉渣和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煤矸石全部外销,炉渣用于平整场地、路面。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偏岩镇环卫部门处理。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用地环境噪声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本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为大洪河,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水土保持 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2)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参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4)施工扬尘的防治应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有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参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以及《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文明施工,增设必要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对水泥搅拌、卸料浇注等产尘点,增设简易防尘设施,如设工作棚、挡尘板、喷水等设施防止扬尘;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围栏和覆盖措施可以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减少人为噪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24小时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装修、装卸等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四日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向公众公示。 建筑废料应及时清运至县政府批准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倾倒,并设置建议雨篷;由于采用自拌混凝土,砂石料严禁乱堆乱放,且不能堆积过多,砂石料应设围墙阻挡,防止被雨水冲走。 2、运营期 (1)废水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富达煤矿建成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m3/d,经处理后部分绿化,其余达标排入黑水滩河。矿井水的排放量为9m3/d,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达标排入黑水滩河。 (2)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营运期煤矸石全部外销,锅炉炉渣用于平整工业场地或公路,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交环卫部门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设备选用低噪产品,设备安装时基础设减震装置。对现有设备进行维护,提高隔声效果。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废气 锅炉燃煤中加入固硫剂进行脱硫,矸石场、储煤场采用洒水防尘系统。
五、评价结论
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为改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40kt/a。本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煤炭产业政策、资源规划和环保政策要求,可促进北碚区及其周围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工业场地和矸石场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现状环境质量较好,工程建设中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通过调查,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40kt/a)改扩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意见反馈形式及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意见,请向环境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可以以传真、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 环境评价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联系人:何先生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9号,邮政编码:400042 联系电话:023-86556314 传真:023-86556315 电子信箱:hefeng137@sohu.com 建设单位——重庆湘渝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富达煤矿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94605518 七、公示期限 您可以在2011年6月13日起至2011年6月28日期间按上述方式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