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ongweilong 于 2011-12-30 03:31 编辑
仙游县鲤南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公告(二次公示) 目前,《仙游县鲤南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在送环保部门审查前需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公众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1、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仙游县鲤南开发区规划 建设单位:仙游县鲤南开发区管委会 规划内容:本规划包括五个片区,分别为鲤南新区一期、鲤南新区二期、西一环东侧片区、金凤片区、工业区二期;其中鲤南新区一期范围是北至木兰溪南岸防洪堤,南至城市规划城南二环路,东至鲤南工业园区与赖店接镶部分,西至城市规划南北主干道溪东路;鲤南新区二期是东至溪东路,北至三郊路,西至西一环路,南至南一环路;西一环东侧片区是由规划的西一环、三郊线—龙仙路以及木兰街围合而成的地块;金凤片区西北至规划的东渡路,南至仙港大道,东以山体为界;鲤南工业区二期包括鲤南工业区二期北片区和南片区,其中鲤南工业区二期北片区包括了仙郊路、三郊路、东一环路,东二环路、南一环路、
赖园路等围合的用地;鲤南工业区二期南片区范围为园区南路以南,南至城南三环路,西至东屏山,东至赖店镇区。 本规划总占地面积为145.64hm2,其中鲤南新区一期用地面积643.75hm2,西一环东侧片区面积为90hm2,金凤片区面积为145.64hm2,鲤南工业区二期用地面积为367.82 hm2,鲤南新区二期用地面积为188.95hm2,总人口规划约9万人。 本规划中的鲤南新区一期、鲤南新区二期、西一环东侧片区均是以生活居住为主要职能,主要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等;金凤片区和工业区二期片区包括工业与配套居住,配置行政办公、商业服务、商业配套设施、文化游乐等公共设施。本规划中工业用地共226公顷,居住用地为475.6公顷,其他为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绿地等。 总投资:约16亿元 2、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规划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建设期的噪声和扬尘,另外包括施工时产生的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住户、商铺、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住户、餐厅厨房油烟,工业工艺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机械设备噪声、商业活动、娱乐活动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以及医疗固废等。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规划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规划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为扬尘、噪声、固废物等,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室外防渗旱厕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禁止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 (2)规划实施后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区域居民的厨房废水经除油隔渣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排污管网,再排入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居民燃气烟气的排放同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天面排放,工业锅炉废气经不低于15米的烟囱外排;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统一由室内排烟通道直通天面;工业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外排;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一层地面排放; 噪声:规划实施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安装隔音玻璃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可控制外环境噪声对本区域居民的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工业固废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根据其性质进行处理;危险固废与医疗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包括五个片区,分别为鲤南新区一期、鲤南新区二期、西一环东侧片区、金凤片区、工业区二期;本规划的内容与当地相关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基本符合,规划内容符合仙游县县城总体规划,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区域的开发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本能够支持本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简本方式 可向仙游县鲤南开发区管委会或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索取打电话或发邮件索取。 (2)查阅及索取资料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2011年6月14日~2011年6月27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工业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规划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赞同本规划实施。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环评爱好者网站刊登《仙游县鲤南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仙游县鲤南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仙游县鲤南镇新园街189号 联系人:李志良 电话:0594-8281188 环评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2847号) 地 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邮编:510006 联系人:刘佩红 电话:020-85215757 邮箱:hnsdlph@qq.com
公告单位:仙游县鲤南开发区管委会 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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