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北山新城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涪陵北山新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涪陵江北片区北山坪区域整体新建 北山新城建设项目。该项目是以居住、休闲运动基地为核心,配套建设商业、教育、医疗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位于老城区范围内的江北片区,与涪陵现状老城隔长江相望。项目所在地涉及北山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北坪村1~6社共六个自然社,建设占地面积399.64ha,根据《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北山坪10km2规划区是涪陵老城区主要的城市建设拓展发展用地,未来发展目标是建成休闲、居住高地。目前建设区域大部分为农业生态环境,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主要依靠北山公路东线及117县道,区域10km2范围(包括本项目)内的征地、拆迁工程已经纳入涪陵区政府整体拆迁安置计划,目前拆迁工作已结近尾声。同时伴随本工程的实施,涪陵区政府将同步开展相关市政配套工程的建设,即将配套建设截污干管及规模为8500m3/d江北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拓宽建设北山公路东线,新建熊家沟上山道路,新建区内景观大道,同步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设施。拟建项目占地面积3.9964km2,总建筑面积200万m2,绿化面积2004467 m2,绿地率50.1%,容积率0.5,停车位5455个,其中地下4326个,地面车场1129个,总投资80亿元,项目计划于2011年9月开工,2017年完工,建设工期约6年。项目由居住组团、休闲运动基地、商业及公建配套设施、市政设施四大功能部分组成。 二、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重庆市涪陵北山新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滨江国际A2栋3楼 联系电话:72319915 邮政编码:408000 联系人:邓老师
E-mail: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 联系电话:023-68750312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人:张老师
E-mail:1049329154@qq.com
(2)项目与有关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①产业政策 拟建工程以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为主,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②相关规划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涪规函(2011)68号《关于北山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及涪规函(2011)68号《关于北山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工程用地选址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和认可,选址符合规划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项目所地区域环境空气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表水长江评价河段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的要求;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环境空气:根据例行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日均浓度监测值分别为0.022~0.047mg/m3、0.027~0.042mg/m3、0.058~0.126mg/m3,最大占标率分别为31.33%、35%、84%,浓度监测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采用涪陵区长江红光桥断面2010年12月~2011年2月例行监测数据,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为:pH 7.55~7.85、COD 12mg/L、BOD5 未检出、氨氮 0.277~0.641mg/L、总磷0.111~0.189mg/L、石油类未检出、粪大肠菌群3400~7000mg/L,各监测因子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评价江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的要求。 声环境: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昼间最大监测值为51.4dB(A)、夜间为46.6dB(A),区域昼、夜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项目环境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茶园—鹿角组团A标准分区,地块原属荒地,现状为已平整的建设用地。地块北临长生敬老院、西与南馨景区、女子劳教所相连。 项目所在地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大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见表12·1。 表12·1
拟建项目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时期 | 敏感点 | 方位 | 场界距离m | 人数 | 环境要素 | 施工期 | 南馨景苑 | 北 | 20 | 963人 | 声环境、环境空气 | 女子劳教所 | 西 | 20 | 800人 | 长生敬老院 | 北 | 150 | 200人 |
(5)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 施工人员的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于施工营地的集中设置,拟预先修建1#生化池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回用于区域农田灌溉;对施工中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雨季大量雨水通过地表径流冲刷到施工现地,造成场地内外污水横流的现象。由于拟建场地南侧为城市主景观线,因此对这类废水,应预建场内外截洪沟、排洪系统,设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营运期: 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系。拟建项目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到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江北污水处理厂。车库、道路及广场地坪冲洗产生的含少量石油类和悬浮物的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 社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计新建15座生化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社区医疗废水处理设计新建1座医疗废水处理装置,医疗废水经生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至市政管网。酒店污水新建一座中水回用处理装置,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至休闲运动基地绿地浇灌。化学实验使用的含一类污染物的实验废,此类废水为危险废物就在每个实验室设专用收集桶收集,运至重庆市危废中心处理。 拟建项目共设置15座生化池、1座医疗废水处理装置、1座中水回用处理装置,总处理能力为8865m3/d。 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含CO、NOx废气,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及施工人员生活燃料燃烧废气等。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尘污染。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的管理,并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特别是旱季),以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工地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搅拌站,以减轻粉尘污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露天堆放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或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时,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予以覆盖,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和倾倒垃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期生活采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烧煤炭,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小区日常生活和餐饮门面产生油烟、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柴油发电机燃烧尾气、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臭气等。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车库汽车尾气采用分区机械强制抽风换气至小区地面排放,排风口避开小区住户以及远离人群容易集中的场所;柴油发电机组尾气,通过专用管道至屋顶排放;生化池主要构筑物池顶加盖绿化,臭气用导管引入临近建筑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周边利用绿化形成隔离带,且与建筑距离保持在8m,垃圾转运站周边利用绿化形成3m隔离带,且与建筑距离保持在10m,污水提升泵站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少于10m,其中包含宽度不小于3m的绿化隔离带,且留出专用通道,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设置不小于3 m宽绿化隔离带,臭气影响不明显。 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可以接受。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机具引起,施工机具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载重汽车、振捣棒、吊车、卷扬机等,噪声值在75-110分贝之间。严格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中应加强环境管理,杜绝人为制造高噪声,禁止高噪声设备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合理缩短工期,以减少后期施工对周边新建成项目的影响;连续施工前,应提前向环保局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并需设施工公告牌,接受市民监督,以取得市民谅解,防止扰民事件发生。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对于需经常运行的生活水泵,其基础采用JSD型弹簧减振器减振,水泵和其它振动设备与管道连接处,采用可曲挠橡胶接头或金属软管接头及弹簧支吊架,水泵观察窗玻璃采用双层中空玻璃,以减振降噪。排风机等设备采用塑料连接器,并经过吸声、隔音处理,使源噪声强度降低,另一方面由于以上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通过房间的隔音和吸音处理。柴油发电机组的尾气排放口设置两级消音器,设置隔声门,观察窗玻璃采用双层中空玻璃,机房进出风口设置进出口消声器,减轻气动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器。 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均位于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内,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后,噪声可衰减约20-30分贝,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风情商业街中设有KTV、酒吧、影剧院等,根据渝府发(2007)1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宁静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开发商应对娱乐场所的声环境质量进行公示或告知,并对建筑隔声情况作出说明。对开设迪吧、卡厅、KTV包房类(包含洗浴中心的表演场所等)等娱乐场所的商业用房,所用伴唱音响尽量不使用低音炮之类(产生较大的噪声、振动)的设备。另外,室内四周的墙采用双层页岩砖,内塞吸音绵,对各包房的门、窗采用隔声门、双层中空玻璃,内室隔墙采用隔声墙,墙面饰用海绵软包等,经过上述吸声、隔声治理后可降至50~60分贝,厂界昼、夜间能够达标排放。将来娱乐场所业主入驻后,必须按市、区县(自治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在开业前办理环保及其他相关手续,由重庆市涪陵区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在开业前应征求所在地市民意见并公示。 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产生的建筑弃土弃渣及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内挖填土石方内部平衡,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弃渣运至涪陵区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禁止乱丢乱放。 营运期固体废物中小区的生活垃圾拟实行分类袋装化,每日由专人收集后,集中至小区垃圾临时储存箱,然后由环卫部门收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应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令第226号《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交由专业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市场每日产生的垃圾应即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场地应作到每日冲洗,避免恶臭对小区周围环境的影响。小区各污水处理装置将定期清掏产生的污泥,产生的污泥不得与生活垃圾一起堆放,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厂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化学实验室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废液、过期试剂委托重庆市危废中心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工程服务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环境可以接受。 ⑤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在场区土石方开挖时,由于土地表面松散,雨水冲刷将造成局部水土流失。施工期先对边坡进行治理及整固,修建排水沟,尽量避免暴雨季节施工;建筑渣料集中堆放,并采用挡板、塑料薄膜等临时防护,防治雨水冲刷,严格采取水保措施,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 营运期小区内配置树冠大、荫浓的落叶乔木成林,以园景树种作为庭园、绿地及局部的中心景物,使用绿地率达50.1%。 (6)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 拟建项目居住环境适宜性评分为87.34分,根据重庆市房地产类居住环境适宜性等级判别标准,人居环境适宜性等为良好,表明该小区居住适宜性良好。 (8)公众参与 环评采取了现场张贴公示和调查问卷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发放调查问卷表50份,收回50份,统计表明,公众对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通过对公众参与调查表意见的综合分析,当地群众普遍支持本工程建设,关注的主要问题为工程建设时间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因此,拆迁单位必须从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员的利益考虑出发,在重庆市及涪陵区拆迁相关规定的指导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置补偿,在充分考虑广大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基础上对其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要求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人性化安置原则;并且在工程建设中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精心设计,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绿化,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9)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生活污水排放为302.84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79.82t/a、SS59.94t/a、氨氮23.98t/a。 项目污水排入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总量已纳入江北污水处理厂总量计划中,项目不再申请总量。 (10)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目用地属于商业、居住性质,根据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涪规函(2011)68号《关于北山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及涪规函(2011)68号《关于北山城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选址符合规划要求。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拟建项目选址合理。 (11)环境监测与管理 环境管理:对拟建项目来说,环境管理的重要性更多的凸显在施工期,因此,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 废水监测:监测项目为COD、SS、氨氮、动植物油,要求完工设备试运转时监测一次,以后每年监测一次。 废气监测:监测项目为油烟,要求完工设备试运转时监测一次,以后每年监测一次。 (12)综合结论 拟建工程符合重庆市涪陵区总体规划建设的要求,其选址是合理的。本工程建设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产生一定的污染物,项目在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评价认为拟建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其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