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樊家湾钛铁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丹江口市山河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
丹江口市樊家湾钛铁矿采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委托进行环境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完成了《丹江口市樊家湾钛铁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规定进行公示。 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丹江口市樊家湾钛铁矿采选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银洞山村五组 建设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丹江口市山河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丹江口市樊家湾钛铁矿位于丹江口市土关垭镇辖区内的银洞山村五组,矿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4′40″,北纬32°25′37″,海拔高度在320-400m之间,相对高差50-80m,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约315m;矿体平均长度为200m,平均厚度2.84m,倾角均在50°以上,局部段达80°。现有选矿厂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5′53″,北纬32°26′22″。现有选矿厂北侧建设有一个库容为12万m3的尾矿库。目前樊家湾钛铁矿开采多年,现有开采规模为采选5万吨/年,设有一个露采坑,一个选厂和一个尾矿库。旧采矿证于2010年到期,经探明现有储量,丹江口市山河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办理了采矿权延续,目前已拿到新的采矿许可证,服务期限为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生产规模维持采选5万吨/年不变,服务年限5年,其矿区范围、开采方式未发生变化。因其现有选厂不能满足,现有尾矿库库容已满,企业拟新选址建设选厂和尾矿库。 拟建项目主要组成: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设施等。主要包括露天采场、空压机房、选矿厂、排土场、尾矿库、生产办公室等建筑设施等。 二、项目目前存在主要环境问题、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来源于采场到选矿厂道路和选矿厂内道路平整及占地、地面建(构)筑物施工以及施工人员生活设施等。施工期影响环境的因素主要有占地、噪声、场地平整及生活污水及扬尘等。 对施工粉尘采取硬化路面、洒水抑尘和围网滞尘的方法降尘。选择高效低噪的施工机械,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和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的相应措施来达到降噪的作用。施工废水设截留水沟和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旱厕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围山林灌溉。食堂污水经隔油处理后用于绿化用水。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用于基建期筑路、建房。 2、运营期 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采矿过程中凿岩钻孔产生的粉尘、爆破废气中的粉尘及NO2、装卸扬尘与汽车运输扬尘,选矿厂原矿仓给矿产生的粉尘以及选矿过程中破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由于采用了相应防治措施,露天开采、选矿破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粉尘、NO2浓度及排放量不大,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能够符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要求。 本矿山采用露天山坡台阶式开拓方式,采出的矿石就地加工,项目投产后水污染源主要为地面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与选矿产生的生产废水。选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选矿废水和精矿压滤水,该部分废水经尾矿库沉淀后上清液通过尾矿库内溢流井流入清水池,清水池内水质好,主要污染物是SS。磁选对水质要求不高,浓缩池溢流水可全部返回生产系统,生产性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矿山地面设施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钻孔和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选矿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等,所有声源均位于有围护结构的车间内,隔声。,项目生产期内,噪声由于受到山体及植被的消音作用及距离的限制,工程噪音只对400m范围内环境噪声有叠加作用,而对于最近住户800m外的居民点和1000m外的居民点几乎不存在影响。故本项目建成后对厂区周边声环境有所影响,但不会对敏感点造成影响。项目往来运矿的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噪声属于非连续噪声,对运输公路两旁居民有一定的影响,但运输道路周围环境敏感点少。所以,运矿车辆噪声对居民影响不大,且影响范围也不大。 本项目废土石通过汽车运输至废土石堆场临时堆存,堆存类型为填沟,剥离表土和废石分区堆存,因矿区开采为“轮作式”开采,废土石堆场的废土石回用于已开采完毕区域回填复垦,故实际堆存量较少。多余废土石需覆土压实,进行土地复垦。 3、服务期满 当服务期满时闭坑,并对采坑进行回填复垦,对站场及道路进行生态恢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和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在拟定地点实施。 四、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1年6月26日至7月2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1年6月26日至7月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银洞山村周边居民和土关垭镇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1年6月26日至7月2日止。 公众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联系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丹江口市山河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彦 联系电话:13636228432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琴 电话:027-87250690 电子邮件:zhangqin0425@163.com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