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民族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评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泸定县民族医院项目
建设性质:异地新建
建设地点:泸定县新城上田坝片区
建设规模:新建门诊大楼2640m2、制剂室396m2、后勤用房120m2、其他用房44m2,总建筑面积3200m2,以及道路、绿化、水、电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泸定县民族医院
联系人:罗 秋
联系方式:1588404677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环境评价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2号;
联系人:王国军
联系方式:028-876265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保措施对策、清洁生产、风险评价、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挂出后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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