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告表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刑侦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农安县西南侧的李景阳村工业开发区,东南420m为薛家桥;东侧为既有堤岸沟渠,污水经处理后排至该沟渠,最终汇入新开河;西侧为工厂;西南侧590m为李景阳村;西北侧560m为史家窝棚。整个厂区占地3.03hm2,四周较空旷,现在建的进厂道路已初步铺垫,交通及运输方便,厂址条件十分理想,程总投资为5085.76万元。污水处理厂按1.5×104m3/d水量规模设计。污水处理厂由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置系统及辅助设施三部分组成。 2、环境质量现状 新开河已经不能满足相应水体功能要求,造成超标的原因除汽车厂排水区、西南排水区(长春高新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外,还有公主岭范家屯镇污水的排入。 区域内3个监测点SO2、NO2浓度值均符合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但是,3个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值部分超出二级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17、0.15、0.05。分析超标主要原因是当地大风干燥天气引起的扬尘及人员活动引起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整体良好。 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在正常情况下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区内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1.2t/d,年排放量为438t,废水由厂区下水管网汇集后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排入新开河。 另外,本项目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但在事故排放时,将严重污染地表水,给污水厂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建议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⑵恶臭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为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等。恶臭源主要产生地为格栅间、生化池以及污泥脱水间等污泥处理系统。本项目拟对恶臭气体采取密封收集后经生物过滤法脱臭,处理后高空外排,可有效去除恶臭,去除率为90%,经处理后的污染物浓度满足GB1454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各机械设备、锅炉鼓引风机、空压机及各泵站的提升泵等,其声压级在75—105dB(A)之间。建议将设备安装在车间或专用房内,同时,采取加减震垫、消声器等措施,并经门窗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Ⅰ类标准要求,使噪声对人及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⑷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经脱水机脱水后,每天将产生含水率为80%的泥饼6.25t,年产生量共计约2281t。栅渣年产生量为36t,沉砂年产生量为27t。 ⑸生态影响 拟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由于征用土地,破坏原有的水土保持能力。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开挖、移动、填筑土石很多,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4、卫生防护距离 类比比调查表明,恶臭气味在污泥脱水间最大,但在其下风向50m外已感觉不到臭味。本污水厂处理规模为1.5×104t/d,其臭气影响范围相比较而言略大些。考虑拟建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间距厂界尚有15m距离,评价建议恶臭的防护范围为厂界外200m。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6、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开后10天以内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明 电话:13504423666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马广庆 电话:0431-85542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