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云雄塑料加工厂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2011年7月1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
中山市三乡镇云雄塑料加工厂扩建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中山市三乡镇云雄塑料加工厂位于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麻子村牙英山,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加工工艺有:破碎、拉粒等,现由于生产需要,拟增资30万元扩建清洗工序,将原有外协加工的清洗工序纳入本项目厂内进行,扩建后塑料再生的产品规模不变。
扩建项目总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1200㎡,建筑面积800㎡,劳动定员13人,年300个工作日,每天生产8小时。
此次环境评价主要对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的潜在风险;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影响已过。
2、运营期:
项目运营后主要大气污染物有:①拉粒过程有机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挥发性有机气体、非甲烷总烃和恶臭;②输送打砂过程少量粉尘。
项目投产运营期主要水污染物有:①员工生活污水;②清洗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声源有:破碎机、打砂机、洗料机、挤干机、抽粒机、切料机、风干机、车间通排风设备、污水处理水泵、废气处理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有:生产设备噪声、通风设备噪声、原料产品搬运过程的交通噪声。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①生产废料;②生活垃圾;③水处理所产生的污泥;④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饱和活性炭。
四、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
②拉粒过程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以15米烟囱排放。
③做好隔声、减震、消声等防治措施,在厂边界外设置绿化带,以减小对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生产废料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饱和活性炭饱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生产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在有效利用的基础上妥善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理,实施风险管理和紧急预案措施,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则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必须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整个项目方可投产运营。在此条件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周边居民、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任建新 联系电话:13802656333 0733-28682755
电子邮箱:luckyfar@yeah.net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纺织路150号
②建设单位:中山市三乡镇云雄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3790710839
地址:中山市三乡镇白石村麻子村牙英山
中山市三乡镇云雄塑料加工厂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201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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