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杨凌区交通运输局委托长安大学对“扶风-杨凌-眉县一级公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扶风-杨凌-眉县一级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扶风县召公镇与S107(关中环线)相接,向南经召光村、吴家、郭家、在杏林镇与S104平面相交,向南经茂陵村、五泉镇至锄张,跨陇海铁路、西宝中线、西宝高速,继续向南,经姜嫄村建特大桥跨渭河,在金家庄与G310平面相交,再向南经上河湾、宁家庄后,于宝鸡市眉县青化乡上神马寺村接S107(关中环线)。项目全长32.546公里,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建成,工期2年。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杨凌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元大厦四楼 邮编:712100 电话:029-87012531 联系人:高召儒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 029-82334882 电子信箱:chd4882@163.com 联系人:朱老师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