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会展商务中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山市会展商务中心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 中山市会展商务中心新建项目由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策划,建于中山市东区博爱路南侧,总占地面积47131.1m2,规划总建筑面积261279.48m2,投资:146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山市会展商务中心集写字商业楼。建设期从2010年8月至2013年12月。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工程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产业政策、规划选址、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对公众意见书等做出论述,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启星 联系电话:8822823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13928119520 传 真:0760-88268820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中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中山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中山市环保局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提交的材料,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的处理;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中山市环保局作出批复。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在东区工作和生活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运营过程将产生的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的看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13928119520 E-maiL:wy_226@126.com
建设单位:中山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