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四厂 3台58MW锅炉脱硫除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位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温州街与珠海路交汇处,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东侧为绕城高速公司,西侧为温州街,南侧为正在建设中的首地首城居民小区,北侧为富奥江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00m2, 位于供热四厂现有锅炉房内部,主要新建3台DST型58MW脱硫系统,本次项目的总投资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永昕 联系方式: hdeiadmh@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方式:hengsheng_wj126.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