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工程(北部快速路)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建设路线由花莲路、青冈路、台北大街、铁北四路、东荣大路组成的路线走廊,西起西四环路,东至安龙泉立交,路线长15.65km。
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工程(北部快速路)投资估算为348180.55万元,拟向银行申请贷款278500.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80.00%);自筹69680.55万元(占建设投资的20.00%)。(其中:主体工程费用为:167096.85万元,拆迁费用为:107063.13万元,征地费用1252.0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9070.3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28407.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莉
联系电话:819030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6007281 QQ:515033550
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1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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