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1.2万吨/年硫磺回收项目第一次公示 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拟在吉林省农安县工业集中区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1.2万吨/年硫磺回收项目。该项目委托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工作成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如下: ⑴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⑶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⑷环境风险;⑸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⑹环境影响预测;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⑻公众参与调查;⑼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最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⑴建设项目基本情况;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⑶区域环境质量状况;⑷评价适用标准;⑸建设项目工程分析;⑹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⑺环境影响分析;⑻公众参与分析;⑼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预期效果;⑽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⑾评价结论。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项目建设是否合理、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建设单位: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6200005 联 系 人:吴宪龙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431)85632155 联 系 人:任飞 二0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