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双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佛山市南海双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2011.8.11~2011.8.24) 1建设工程概况 佛山市南海双氟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颜峰岐山工业区内兴建丙类化工原料储存仓库,项目建成后仅作储存配送用途,不涉及生产。本项目总占地4997.58m2,总建筑面积2093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1幢单层丙类仓库、2个42m3丁类立式储罐以及1个60m3丁类立式储罐,配套建设1幢4层综合楼和单层门岗,其它环保设施包括1个400 m3的消防水池、1个450m3的应急池以及1个10m3的污水池,其中综合楼、门岗、消防水池和应急池均与佛山市南海大沥骏汇化工贸易部共同使用。 仓储化工原料包括硫酸、氢氟酸、氟硅酸、氟硼酸、甲酸、磷酸、氨基磺酸、氟化氢铵、氢氧化钠(片碱)、氟化钠、氟化钡、氟化铵、氟硅酸钠、氟硅酸钾、氟硅酸镁、氟硼酸钠、氟硼酸铵、硫酸铜和氟利昂等19种化学品,存储总量为600吨。 2环境描述 (1)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是装车台地面冲洗水、储罐区初期雨水、尾气呼吸废液和生活污水等。尾气呼吸废液拟外委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装车台地面冲洗水、储罐区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处理后,水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大气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静置呼吸尾气、装车废气和管线阀门散发泄露的损失废气等。其中储罐静置呼吸尾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阀门泄露散发损失废气量极小,企业采取措施,加强对管线维护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件发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进出机动车噪声、氟素泵噪声及各类风机噪声,噪声声级值在60~90dB(A)。企业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后,各类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只对各类化学品提供仓储场地,不进行物料混装和调剂,不产生工艺固体废物。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将集中堆放在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是储罐区发生化学品泄露事故,企业在采取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后,泄露风险概况较低,在可接受范围内。此外,企业将加强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泄露事件发生,并制定严格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则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可以降到最低。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南海双氟化工有限公司或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1年8月11日至8月24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双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颜峰岐山工业区 联 系 人:应先生(0757-85900668)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827号) 地址:清远市凤鸣路环保大夏二楼 联 系 人:林小姐(0757-89988037) 电子邮箱:hujinfeng1206@163.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