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正泰种猪场 年出栏8万头规模化养猪场清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正阳县正泰种猪场年出栏8万头规模化养猪场清洁生产项目位于正阳县真阳镇唐段庄村,建设内容为年出栏8万头商品猪及清洁生产相配套的设施,总占地面积130亩,项目总投资为5429万元。 二、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扬尘、废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场界围挡、洒水、裸露地面苫盖、路面硬化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立防渗干厕;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污染;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可减轻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三、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沼气池中用于生产沼气和液体有机肥,不外排;采暖及生产用气由自建燃气锅炉提供,热源为净化后沼气,废气达标排放;猪舍、沼气和有机肥生产车间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气体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机肥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处理、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采用干清粪工艺,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的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评过程中已经对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如有必要,还可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其他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7月12-21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正阳县正泰种猪场 地 址:正阳县真阳镇唐段庄村 邮 编:463600 电 话:13839916889 联 系 人:李总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环评单位: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96-2637227 邮箱:zmdep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