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湖明珠综合楼建设项目 (柏屹湖畔华庭小区)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望湖明珠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望湖明珠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松原市青年大街与镜湖北路交汇处 项目概况:望湖明珠综合楼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原市青年大街与镜湖北路交汇处,小区总占地面积62926㎡,规划总建筑面积245280.5m2。规划建设内容有住宅楼(9栋)、地下室及公建建筑物(换热站、供水泵站、门卫等),停车位918个,项目总投资2亿元。 主要环境问题: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包括:居民餐饮产生的油烟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区域内车流量及人流量均会增大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及营运期各污染因素经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后,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吉林省柏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松原市镜湖北路
邮编:131000 联系电话:15844021888
联系人:许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B座5024室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联系人:蒋大伟 联系传真:0431-85948273 电子邮箱:jpetd@vip.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2、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3、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水平;4、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影响范围及程度的预测与评价;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7、清洁生产分析;8、环境事故风险分析;9、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10、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11、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及分析;1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项目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同时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