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嵖岈山门业有限公司 年产10万樘防火门、11万樘高级金属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驻马店市嵖岈山门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1000万元,建设生产规模为年产钢质防火门10万樘项目。年生产30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4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清洗废水和喷漆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公辅设施废水与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小清河。厂区污废水经处理后尾水排放对地表水体水质影响也不是很大,不会改变小清河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及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吸收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尾气沿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可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气总量控制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经采用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满足环保要求,项目废气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污染负荷的贡献值都较小,能达到环境标准,对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环境空气功能目标不受影响。 声环境:项目处于工业园,远离居民区,且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不高,对周围影响小; 固废: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液及漆渣、废活性炭委托废弃物处置公司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各股废水处理后由厂排口统一排入小清河河。喷漆房废气经水帘装置吸收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磷化废液、废活性炭、漆渣等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固废可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厂址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影响小,污染物排放总量能适应环境功能级别,可维持环境功能目标;能满足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对厂址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具有环境的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联系建设单位驻马店市嵖岈山门业有限公司,电话:13839947330。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时,可以联系环评公司: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或驻马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电话:0396-2637227。公示日期为2011年7月12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内容为:项目周围1000m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拟建项目的看法、希望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嵖岈山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明杰 联系电话:13839947330 评价单位: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驻马店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96-263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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