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县新县城给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怒江州泸水县新县城给水工程,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1年9月13日~2011年9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怒江州泸水县新县城给水工程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位于泸水县六库镇赖茂新区,供水范围为芭蕉河以南,南立交桥以北,怒江以西,过境路以东的地区,总面积250.84hm2内的市政供水工程。包括取水坝、新建净水厂(总规模为20000m3/d,一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输水管网总长约1.8km,配水管网约23.62km。目前配水管网已基本建设完毕,不包括在本项目建设内容中。 本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352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6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8%。项目投资资金部分通过申请政府资金,部分由当地财政自筹解决。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的由净水厂区、进厂道路、取水坝工程区、原水输水工程区及施工便道区等组成。本工程施工总工期定为12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取水及引水工程将对减水河段、水资源利用、水文情势产生影响;生产废水经过采集沉淀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由泸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气产生。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主要来自净水厂水泵房。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厂区生活垃圾和污泥。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净水厂运行后生产废水排入污水检查井,经过沉淀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处理。 (2)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由污水处理厂处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行后无生产性废气产生,因此只要保证进出净水厂车辆在路经乡村公路附近居民点时限速,且在运输易洒落物品时对其表面进行遮盖,就可以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主要为水泵运行产噪,将水泵至于地下,定期对水泵进行检修,保证其运行正常,避免因运行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附近4处环境保护目标的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送至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充分回收利用后定点填埋。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场址选择符合泸水县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本次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次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怒江六库给排水公司
联系人:张扬林 联系地点:泸水县六库镇穿城路372号
联系电话:0886-363652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成芬 联系电话:0871-62446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 2011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