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洪梅大桥西侧,项目北面为桥西路,隔路为满誉汽修厂,西北面为洪屋涡派出所,东面为利昌五金制品厂,利昌五金制品厂往东是洪屋涡水道,西面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往西隔20米路为名翔制线有限公司,南面为空地。 4、项目内容:东莞洪梅中合纤维制线厂成立于1991年8月,主要生产尼龙线、工业用布,厂址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新庄洪梅大桥西侧。本项目建厂总投资500万港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以尼龙、纤维为原料生产尼龙线、特多龙,年产尼龙线300吨,特多龙5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染缸20台,脱水机2台,倒筒机5台,宝塔机54台,捻机29台,2吨锅炉1台,已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并通过了东莞市环保局的审批认可。
因业务的不断发展,项目于2008年投资3000万港元,扩建了工业用布的纺织和染色生产工序,增加染缸23台,圆编针织机15台,脱水机2台,剖布机2台,卷布机4台,定型机2台,备用锅炉3台,备用发电机2台等设备,缝纫线产量增加约1800吨/年,工业用布产量为2300吨/年。根据国家有关环保规定,该厂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东莞洪梅中合纤维制线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5、基础建设:扩建前项目占地面积13200m2,建筑总面积6500m2。扩建新增占地面积18800m2,建筑总面积17800m2。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染色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场地清洗水。项目染色废水产生量增加500m3/d,全部排入洪梅污水处理中心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到太阳洲西海。生活污水经厂内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待望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场地冲洗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备用锅炉废气,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和职工食堂厨房油烟、火烟。建议对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添加碱)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由15米高的烟囱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职工食堂采用柴油为燃料,对火烟经水喷淋(添加碱)等高效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烟管引至天面不低于15米排放。职工食堂厨房在烹饪过程中产生油烟,油烟废气的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气味、水蒸汽等。项目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由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排放。 3、噪音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装置的机械设备(织机、风机、泵及备用发电机等),其源强声级在70-85dB(A)之间,项目已采取一定噪音防治措施,选用隔音、吸音、防震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对风机的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单机(如泵等)可设置隔音罩和消声器;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等,还拟采取以下措施:对发电机房进行完全密封处理(240mm厚砖墙);对于噪音声源强度高的设备比如说织机、脱水机等设备,进行吸音隔声处理,加装消声设备。经过以上治理措施处理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及治理措施
生产中如果产生边角料,建设单位将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弃的染料、助剂包装废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2、HW06、HW13类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拟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即日起到10月14日,公众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
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前往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为: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东莞市旗峰路159号东远大厦902室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769-22321946;
传真:0769-22321945;
Email:szhj_dg@163.com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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