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二中学锅炉房建设项目公告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二中学投资18.5万元,在其校园内利用现有的房屋,建设“锅炉房建设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锅炉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孤家子镇二中路南侧,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二中学院内。
项目概况: 建锅炉房,烟囱高36米。
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拟建锅炉产生的污染物经湿式脱硫除尘器治理后,排放的烟尘、SO2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Ⅱ时段标准(烟尘<200mg/m3,SO2<900mg/m3)要求。烟囱高36米, 满足标准要求(该锅炉房烟囱应不低于35米),保证烟气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
锅炉排水为清洁下水,可直接排入孤家子镇下水管网,对受纳水体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
(1)风机噪声防治
通过降低声源、限制噪声传播、阻断噪声的接收等手段,来达到控制噪声的目的,在具体的噪声控制技术上,可采用吸声、隔声和消声三种措施。
(2)其他噪声防治
①水泵、风机加减振垫,设备做基础减振处理;
②锅炉房墙壁做吸声处理,并减少门窗开启次数;
③加强锅炉房周围绿化工作。
经上述措施治理后,锅炉房噪声值能够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
炉渣经收集后送有关部门用于铺路。炉渣在存放及运输过程中注意覆盖,以免在大风天气造成扬尘污染。
三、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二中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pepi@163.com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建议和意见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11-1起,2011-11-1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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