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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珠宝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公众及相关团体对建设项目的认识,让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建设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龙陵珠宝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龙陵珠宝城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龙陵珠宝城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228.45亩,总建筑面积20.011万平方米,其中;加工厂房10385平方米,加工去生活区及附属用房8693平方米,自由市场6075平方米,商住126671平方米,商场、娱乐、餐饮等配套设施2494平方米,检测中心550平方米,厕所、物业管理200平方米,产权式酒店4967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保山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高沛 联系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龙山路53号 联系电话:150875955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刘曦
联系电话(昆明):0871-4148614 地 址(昆明):昆明市龙泉路上马村
邮
编:65022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2)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包括: (1)公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项目涉及区域环境状况的看法; (3)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施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工程在环保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08日—12月18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保山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