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供水库闸联调水源工程一期工程(杨木水库-河滨水厂输水管线)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建设自杨木水库原出水口至辽源市城区河滨净水厂输水管线。管线起点自杨木水库原出水口,沿途经杨木村、寿山村、东升村、山湾乡之后沿东辽河将水引至河滨净水厂。途中穿越灯杆河一次,太平河一次,东辽河两次,公路6处,末端在东辽河水下布置至河滨净水厂入口,输水管线全长13.88km。项目总投资为9971.3万元,全部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杨木水库向市区供水能力为8.1万m3/d,设计供水流量为0.938 m3/s。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
由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可知,除东辽河5#监测断面BOD5超标0.92倍、高锰酸盐指数超标0.21倍、氨氮超标1.47倍外,其余各断面各项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总的来看,杨木水库水质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东辽河气象站断面水质不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Ⅴ类水体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
由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以看出,评价区内各监测点各因子的日均值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二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且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
由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可以看出,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昼间和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2类区的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简易生态厕所(旱厕),施工人员居住地附近要考虑修建旱厕和垃圾堆放点,对施工人员的粪便每半个月清理、消毒一次,清理出来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送垃圾处理场处理。
施工围堰产生的基坑排水、洗车以及施工机械用水等产生施工废水,各施工场地应设置拦蓄措施,修建沉淀池,使含悬浮物高的污水,沉淀处理后再排放,对含油废水应去油、沉淀后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对产生扬尘较大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若需要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应采用雨布覆盖减少扬尘;施工中采取集中性地,大规模操作方式,尽可能使用密闭槽车、气力输送管道、封闭料仓等施工器具和方式。对施工扬尘要及时洒水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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