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海洋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玻璃钢橡胶复合泥浆输送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1、工程分析评价结论拟建项目位于东辽县工业集中区,占地20000m2,总投资5717.28万元,以橡胶为原料,生产玻璃钢橡胶复合泥浆输送管。 工程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废气及锅炉烟气,其中工艺废气包括碳黑粉尘、密炼废气、挤出废气、硫化废气、抛丸粉尘等。碳黑粉尘及抛丸粉尘均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密炼废气、挤出废气通过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统一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烟气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的烟筒排放。 企业废水实行清污分流,所产生的废水中的锅炉排水、循环冷却废水属清净下水,建议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用于浇渣除尘;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及硫化罐排水污染物浓度相对较高,废水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不能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拟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下水管网排入东辽县污水厂,经处理达到一级B标准后排入东辽河。 固体废物及噪声均采取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污染。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地表水 由现状监测数据可以看出,东辽河评价河段水质指标中高锰酸盐指数、BOD5及氨氮均不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Ⅴ类标准要求,永清河评价河段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东辽河水质超标主要是由于东辽县污水厂运行时间不长,尚有部分废水未排入,地表水体承接了大量工业及生活污水所致。 (2)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PM10、SO2、NO2日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