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本.doc
(594.5 KB, 下载次数: 93)
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拟投资建设“昌平区东小口镇文华路(回南路-北清路东延)道路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3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平区东小口镇文华路(回南路-北清路东延)道路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文华路位于中心城北部东小口地区,八达岭高速公路的东侧,与八达岭高速基本平行,主要连接回龙观居住区和中心城,是回龙观地区和市中心区沟通的一条重要南北向交通干道,同时对分流八达岭高速交通,缓解八达岭高速交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文华路与北清路东延、回南路和十里长街等多条东西向干道相交,对于分流、集散、转换以上东西向交通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为沿线各功能区的出行提供较好的出行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于完善区域路网、增强路网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拟实施文华路(回南路-北清路东延)段,该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全长约1.05公里。本工程估算总金额7500万元。自2012年初开工,2012年底建成通车。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 (1)空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来源包括平整土地、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扬尘,机械车辆的尾气,沥青路面铺设时产生的沥青烟以及河道底泥的影响。 (2)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土方开凿,施工建设等机械噪声。噪声值较高,声功率级在100dB(A)左右。 (3)废水:施工生产污水主要包括含悬浮物较高的泥浆废水和清洗修理机械等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悬浮物。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和各类包装垃圾为主,其成分有残余食物、废玻璃、纸张、以及塑料和橡胶等石化合成材料。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桥梁工程产生的废弃石料、混凝土以及破损的预制构件,还有拆迁产生的残破砖瓦、废弃钢筋、电缆和木料等。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等。 (2)废水: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沿线河流。路面径流的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SS等。 (3)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沿线车辆随意丢弃的果皮、纸张和塑料包装等。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居民区附近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防尘网,在4级以上的大风天气禁止路面开挖和建筑拆除施工,临时堆土和建筑拆料的堆放应予以覆盖或做表面固化处理。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在经过村庄密集地区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蓬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对运送砂石料的车辆应限制超载,不得沿途洒漏。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并盖篷布。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3)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泥浆水和修理机械产生的含油污水经沉淀池、隔油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隔油池、化粪池做好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源;在挖掘现场将设截断槽,以防止雨水从暴露的土壤表面流出;将采取围挡加防水油毡隔离措施;注意天气预报,在有降雨预报时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将尽量保持遮挡,确保所有的斜坡和土堆得到临时覆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北京市有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有关规定。在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置过程中,根据需要设置容量足够的、有围栏和覆盖措施的堆放场地和设施,分类存放,加强管理。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加强公路两侧绿化,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水环境: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当有油类等危险品进泄漏时,要紧急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紧急应救措施。同时要及时用吸油材料、隔油围栏进行清理,使事故产生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3)声环境:拟对公路沿线敏感点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防治措施。在采取隔声措施后,敏感点处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1类标准,室内声环境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起居室噪声标准。 (4)固体废物:在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和昌平区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所在区域内环境现状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交通阻隔影响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月29日~2012年2月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昌平区东小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8481190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 系 人:王娟 联系电话:010-87162828-825; 电子邮箱:juanwang2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