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要求,现对“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南海区大沥镇黄歧珠江河北岸,黄歧大桥西北侧,珠江沿江路以东。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总用地面积158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263.50平方米,包括5栋高层住宅,沿江5栋首层为商铺、电房、入户大堂、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除外均为架空层。地下一、二层为停车库,布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兼设备用房,建筑地面以上层数为32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黄岐沙面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993998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3楼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10号4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0757-8629177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接受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201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