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物流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2年2月15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物流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 3、项目拟建地址 彭州市隆丰镇石化基地内 4、项目主要内容 投资人民币7800万元于彭州市隆丰镇石化基地内新建“成品油和化工产品物流中心项目”。 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2790.2m2。建设办公、调度综合楼1座、倒班宿舍1座、仓库1座以及停车场和其他配套设施。根据项目设计,项目成品油年运输量约200万吨,化工产品(聚丙烯和顺丁橡胶)年运输量约30万吨。不储存液体化工产品和成品油。 5、项目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第9号令),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另外,本项目所使用设备和仪器处于国家先进水平,且项目仓储物资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产品;同时,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1]81号”文准予本项目立项。此外,项目符合彭州市工业规划要求,符合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外环境相容。 二、建设项目主要产污点概述 项目主要污染物包括: (1)废气类污染物: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机动车尾气和动力起尘、天然气燃烧废气、职工食堂饮食油烟。 (2)废水类污染物:办公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 (3)噪声:搬运工人装卸货物和搬运作业时产生工作噪声、运输机械(电动叉车)、仓库通风设备、中央空调机组、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机动车噪声。 (4)固体废弃物: ①一般固废: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废包材、隔油池油污、食物残渣及潲水油。 ②危险废物:废旧电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项目内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因此污染物浓度较低;厨房油烟废气经安装油烟净化器(大型)净化处理后经集中烟道收集于楼顶高空排放;项目停车场面积较大,通风性能良好,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可做到达标排放;区内地势开阔,扩散条件良好,且厂区内种有各类植物,对空气起到净化作用。以上各类废气在严格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均可达到国家相关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实现达标外排。 2、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经自建导流沟输送至厂区内污水预处理池;食堂污水经食堂隔油池(容积不低于2m3)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及停车场冲洗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石化基地污水处理场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后至沱江金堂段三星庙污水排放口进行排放。 3、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围墙隔声等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实现达标外排。 4、固废:废旧电瓶属于危废,由厂商回收处理,实现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式处理;食堂隔油池油污及食物残渣和潲水油安排专人定期收集,并交由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认可单位处理。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用地及选址符合本项目符合彭州市工业规划及彭州石化基地产业发展定位布局要求及用地规划要求。在严格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在所选址建设营运,不会造成大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在此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周围地区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3、本项目的建设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 6、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本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7、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8、对本项目建设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四川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强鼎 联系电话:13688071159 地址:彭州市隆丰镇石化基地内 邮编:61193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电话: 028-870577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