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宏杰涂料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II 2012.2.25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中山市宏杰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杰公司”)位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南。现由于生产的发展,拟对原厂内生产工序进行技改并扩大生产,技改后将从原来单纯油漆生产改成生产丙烯酸涂料、醇酸涂料、丙烯酸涂料稀释剂及醇酸涂料稀释剂。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787平方米,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拟于2012年1月投产。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主要为投料粉尘及有机废气的泄漏量等。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二甲苯、正丁醇,排放量分别为0.126t/a、0.308t/a、0.094t/a。本项目外排废气在达标排放前提下,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水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t/d。在处理得当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噪声设备以分散搅拌机、砂磨机、研磨机等为主,其噪声值在85-90dB(A)之间,在处理得当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原料包装桶、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等,产生量分别为生活垃圾2.25t/a 、色料废纸袋0.035t/a、原材料空罐994个/a、废布1.4t/a、废活性炭2.0 t/a、高岭土废纸袋0.245t/a、废产品0.5283 t/a。在处理得当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单位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神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麻子涌。 2、废气治理:在投料车间出口处安装滤网,其去除率80%,处理后气体通过1根H=15m,出口直径0.3m的烟囱排放;在投料口、分散缸、研磨机、包装机安装密闭吸风罩及排风管道,对排出的有机废气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对二甲苯、正丁醇等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为80%,去除率可以达到90%以上,处理后的气体通过1根H=15m,出口直径0.3m的烟囱排放;对于管道不严造成的有机废气泄漏,建议加强车间通风,同时做好厂区的绿化工作,将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少。 3、噪声治理:在厂房车间处加设隔音玻璃,同时加强车间外围以及厂界绿化工作,则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色料包装桶/袋、废布、废产品、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则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如能按此方法处理,并加强监督管理,则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的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加强清洁生产管理,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2)向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咨询或查阅,地址为: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联系人:郭卉琳,电话:88836220 (3)向建设单位咨询,联系人:李智友,电话:86607380 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天内:自2012年2月25日至2012年3月5日。 3、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郭卉琳 联系电话:88836220 办公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E-mail:1638548091 @qq.com。 (2)建设单位:中山市宏杰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智友 联系电话:86607380 4、公众反馈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之日起10天内:自2012年2月25日至2012年3月5日。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2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