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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项目 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高要市禄步镇白土一、二村 建设内容: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于2006年位于广东省高要市禄步镇白土一、二村建设年产2475万平方米抛光砖生产项目,以及相应的配套厂房、宿舍等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100亩,设置12条生产线,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通过了高要市环境保护局的环保竣工验收,现经核查,原环评文件所报生产规模和实际运行情况发生了改变,实际生产规模为5850万平方米抛光砖,共建有13条窑炉生产线、14座喷雾塔、21台煤气发生炉(13用8备),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由于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自2006年建厂至今,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升级改造,工艺设备、生产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均与2006年编制的环评报告申报的内容发生的改变,导致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不符,为此该企业委托环评单位对企业现状进行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邓家潘; 联系电话:13929896158;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禄步镇白土一、二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 联系人:詹燕丽;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广东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