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公示平台
开启左侧

[环评公示] 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特种有机高分子防护材料及其制品研制保障条件项目

[复制链接]
孙米果 发表于 2012-3-1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孙米果 于 2012-3-16 08:07 编辑

为了满足科研任务的需求,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决定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建设特种有机高分子防护材料及其制品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特种有机高分子防护材料及其制品研制保障条件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新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栋有机高分子工程平台,建筑面积共计1400m2,包括合成试验室、功能改性研究室、成型试验室、结构改性试验室、后处理研究试验室、检测试验室、库房。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4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废)水,工艺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三、正常运行情况及风险事故状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及地面冲洗污水、职工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循环水系统排水设置水箱存储,作为车间冲洗保洁用水,这部分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包括车间地面冲洗污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两部分,本项目外排污水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再经开发区在建的长东北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⑵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有机颗粒物等废气。对于本项目所排放的工艺废气,在技术平台内设置引风机,将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其进行吸附,吸附效率在95%以上,然后由一根11m的排气筒外排至环境空气。经此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机料、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交由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可以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⑷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及各种泵类,其噪声值都在80~95dB(A)之间。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 清洁生产先进性分析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路线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技术,属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另外,长春应化所具有国内一流的研发能力,能够不断地提高本项目的技术工艺指标和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节水措施,项目采取了严格的终端控制措施及资源回收措施,实现了污染物减排和资源再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规划、区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新区),本项目用地类型属于规划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春市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
本项目在此建设其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排入环境中,不改变功能区相应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区划要求。
4、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功能和类别,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5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属于规划的教育科研设计用地,符合长春市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物质为易燃物质,当治理措施不当或风险状态时所排放的有害物质,存在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如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综合效益。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选址从环保角度看是合理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宋工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二零一二年三月
再见尐时丶侯 发表于 2012-3-21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dengbinhome 发表于 2018-12-2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关注官方抖音号

GMT+8, 2026-8-8 22:41 , Processed in 0.08056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