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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开封中原明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中原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开封中原明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河南中原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2.8亿元建设中国·开封中原明珠建设项目,项目位于黄河大街西侧,东邻黄河大街,南邻兴隆苑小区,西、北邻开封市苗圃园。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298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159.4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5707平方米(1号楼建筑面积为31015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为3469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2452.48平方米,以及水、电、气、道路等基础设施。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盥洗水用水泼洒地面增湿,粪便又附近农民拉走,施工废水经临时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地面增湿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材料堆放和运输时采取喷水和遮盖等抑尘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注意清洁运输,防止物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扬尘及噪声。 营运期: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区炊事燃料使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炊事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抬高排放;地下车库加强通风;②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然后和办公生活废水一起去化粪池处理,再汇入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马家河,最终入惠济河;③经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震及限速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餐厨垃圾,其中办公、生活垃圾送开封市垃圾处理场,废包装材料出售,餐厨垃圾由专人运走堆肥,固废处置率100%。。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中国·开封中原明珠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生态影响,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因此,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与标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2012年3月1日~3月14日间通过信件、电话及传真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并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中原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378-3716677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银地商务三楼C309 七、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安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协助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0378-3862703 协助单位地址:开封市大梁路西段6号人民财产保险大厦14楼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明珠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