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要市朗丰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高要市朗丰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内,总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总投资15000万元,年产高档陶瓷砖1000万平方米。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共申报了8条陶瓷生产线,配套3座喷雾干燥塔和3座煤气发生炉。经过多年的发展经营,该公司目前实际拥有5条陶瓷生产线,配套5座喷雾干燥塔和6座煤气发生炉。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情况需予以公示。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要市朗丰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伦先生; 联系电话:13822636256; 通讯地址: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安数码城2栋818室;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评价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 公众针对该项目提出其他有建设性的意见。 注: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7、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要市朗丰陶瓷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