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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五华县恒辉工贸塑料有限公司扩建 项目概要:五华县恒辉工贸塑料有限公司扩建,为因应市场需求情况,拟在原址扩建建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项目,计划将塑料再生颗粒产能从4万吨增加到5万吨,进而生产编织袋4.95万吨。主要通过将收购回来的废塑料经初步分拣分类--破碎--造粒—拉丝-编织等工序,将回收的废旧塑料加工为编织袋等。项目扩建后,总建筑面积4000平米,并增加相应生产设备,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投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县恒辉工贸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5819030365 传真:0753-4181221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工程中心环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邮编:510301 联系 人:殷工 联系电话:020-89022611;传真:020-84451672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及分析有关文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分析,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 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十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工程中心环评部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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