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下中坝东西2路、4路和7路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南充市下中坝东西2路、东西4路和东西7路道路工程项目拟选址于高坪区下中坝,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充市下中坝东西2路、东西4路和东西7路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拟建东西2号路选址在南充市下中坝片区,位于江东大道的东侧,起点于江东大道平交口,止于高都路,全长340m,宽24m;东西4号路:起于江东大道平交口,先后与高都路,滨湖西路平交后,止于滨湖东路,全长1100m,宽24m;东西7号路:起于江东大道,与高都路平交后,止于滨湖西路,全长780m,宽24m。三条道路均为城市东西向主干道,平面布置为人行道2×2m+绿化带2×1m+非机动车道2×3m+机动车道12m。 路段道路底基用厚25cm砂卵(砾)石,机动车道加厚为35cm。机动车道采用24cm厚混合碎石灰渣基层;非机动车道采用20cm厚混合碎石灰渣基层。东西2、4、7号路占地总面积分别为8160m2,26400 m2和26400 m2;机动车道路占地面积分别为4080m2,13200m2,1560m2;道路绿化面积分别为680 m2,2200m2,1560 m2。 预计整个工程建设期为九个月。 工程总投资: 3583.05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① 施工废水排放,污染嘉陵江。
② 施工噪声污染,干扰周边居民、学生正常生活;
③ 受粉尘、扬尘污染的空气危害人群健康;
④ 土石方开挖、弃渣破坏系统、如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
⑤在施工期间,雨季地表径流对松动的土层冲刷带走泥沙,容易造成区域水土流失;征地以及临时占地使原有土地的功能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占地将使原有农作物被破坏;挖方的临时堆放地,在雨天有引发水土流失的可能。 (2)营运期 ①新建道路建成后,道路通行地段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汽车尾气排放将对道路两侧环境,特别是下中坝规划区范围内的敏感点有一定影响。 ②本项目的排水工程有利污水截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及雨、污分流,将改善区域河流水质状况,减轻污染。 三、拟采取的措施 废水治理:施工期废水主要是道路工程施工时产生的混凝土搅拌设施冲洗水、砂石冲洗水、车辆冲洗水及少量生活废水,应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水产生,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专门洗车点进行清洗,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进入附近旱厕,用作农用。 废气治理:⑴为防止施工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在干旱季节环境敏感地段管道施工时应采用喷洒水的湿法作业方式,以降低作业面的扬尘污染,使用水车洒水可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可使降尘减少70%-80%。挖出的土石方设专用集中堆放点:以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小粉尘影响时间,并及时清运。 ⑵施工应尽量保持施工地面平整,每个工序结束后,用相应的施工机械平整场地,并设立施工地养护和清扫专职人员,保持施工地清洁和运行状态良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石方装卸过程均应采取洒水、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封闭运输,在对施工区道路进行硬质覆盖。并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 ⑶材料堆放:禁止在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料场,临时堆积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灰土等物料,其堆放地点应尽量远离居住区,同时采取封闭遮盖等有效防尘措施,避免扬撒。 ⑷ 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⑸ 如施工作业需要,施工现场需设混凝土搅拌机,则应在混凝土搅拌机设置3m高临时围挡,防止飞灰扩散。 噪声治理:⑴ 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车、卡车等高噪声机械应严格管理,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应安装消音装置,并经常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使他们工作中保持较低的噪声; ⑵ 在施工现场,应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防止施工人员受噪声侵害,对机械操作者及相关人员应采取戴上耳塞和头盔等防护措施,并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业时间或进行工作轮换。 ⑶ 在居民住宅区附近施工时,固定噪声源应设置隔声屏障,昼间施工时应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公路沿线的居民生活环境,本工程应在12∶00~14∶00和22∶00~6∶00期间停止施工。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6∶00~12∶00和14∶00~22∶00)或对各种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并对施工时间、施工工序及进度等进行公示,协调好与周围居民及单位的关系,取得他们的谅解和配合。 ⑷ 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固废治理:⑴建筑垃圾:本项目将产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要进行分类处理和集中回收,其中完好的的砖、石等可回收利用;土、渣土、砖石、混凝土等就地在下中坝片区用作填方。控制弃土和回填土临时堆放面堆放量,并在土石堆场上覆盖塑料薄膜,以及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入河流。 工程弃土用做道路工地填方,既经济可行,同时又减轻了弃土弃渣对环境的影响,使资源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在施工中避免挖掘出的土方和建筑垃圾等大量堆积,要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土方运输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止泥土散落影响环境。弃方全部用于城市道路建设。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设弃渣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对弃渣土进行回用,对不能回用的弃渣土在临近区域选定合适的地点进行定点堆放,(本环评建议将弃渣堆放至高都路北侧,用作填方),同时做好相应的拦挡、防护措施,避免和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临时堆放场地尽可能利用荒地。 ⑵ 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设置专门容器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有偿清运,不允许随地乱抛,或混入建筑垃圾,影响环境卫生。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根据评价区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对环境的主要有利影响表现在有助于南充市的发展和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规划的实施。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占用所带来的土地资源损失的环境问题;另外,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导致局部区域水土流失,主要产生部位在于工程临时堆渣场渣土的流失。施工“三废”排放将对局地环境污染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各种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和改善。公众参与调查表明,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工程的建设是支持的。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在切实作好该项目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发展的基础上,本工程的新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建设方名称:南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小刘 联系电话:13419100107 联系地址:南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郦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660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