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镇灯都有限公司将于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北侧建设古镇全球灯饰照明产业中心灯王商贸区项目,项目总投资25亿元,该项目占地约13.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建设灯王塔300米,建设附属裙楼两边各7层(其中地上6层,地下1层),裙楼主要功能为商品贸易。主塔楼设有灯饰博物馆、空中观光餐厅,餐位数约400位。
二、项目环境影响
灯王商贸区建设施工期对当地环境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扬尘等方面。但是由于施工期的时间一般不会很长时间,因此其不利的环境影响也是短暂的。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并采取积极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将施工活动的环境影响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在运营期,只要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不会对灯王商贸区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主要环保措施
1、灯王商贸区生活污水必和商业活动产生的污水等,采用专用管道收集,经过区内化粪池厌氧处理后,经过栅格隔渣,通过管道接驳进入古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者后排入拱北河。
2、餐厅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预留烟井引上灯王塔顶楼天面排放。
3、发电机尾气通过预留烟井引至裙楼北侧绿化带2.5米排风口达标排放。
4、各类水泵房、机动车、发电机、风机噪音,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装消声装置、加装隔声墙等措施,使到其边界噪声值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各种商场垃圾通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管理,并外运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结论
古镇全球灯饰照明产业中心灯王商贸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合理合法。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采取一系列对策和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古镇全球灯饰照明产业中心灯王商贸区项目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的方式及起始时间
本次项目共进行两次公示,此为第二次公示,公示起始时间为2012年3月10至2012年3月2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报告书简本。
(1)与环评单位联系:
评价单位: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民富路8号69卡
联系人: 郭卉琳
联系电话:0763-88836220
(2)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灯都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古镇镇中兴大道灯饰大厦东座25楼
联系人: 张俊伟
联系电话:0760-88752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