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丝 于 2009-4-14 10:10 编辑
东莞市群格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环评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群格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水围马鞍路,项目东南面为道路,隔路为世可玩具厂,西南面为荔枝园,西北面为东莞市宸跃鞋业有限公司,东北面为东莞友广橡胶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东莞市群格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水围马鞍路,总投资50万元,主要生产混炼橡胶,不设锅炉、发电机及员工食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治理措施
1、水污染源及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9吨/日,即270吨/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道,近期排入南畲朗,远期进入南畲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畲朗。
2、大气污染源及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不设锅炉、发电机及员工食堂,无厨房油烟和燃料废气的产生。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混炼投料时、经配套的收尘设备收集后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以及混炼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粉尘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建设单位拟加强通风换气,安装强制性抽风换气设施,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给操作工人配套口罩等。经过上述措施后,对操作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音源及治理措施
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车间排风机等,噪声值为70-75 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可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通过墙壁的阻挡和距离衰减后使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厂界昼间噪声≤65dB(A),夜间噪声≤55dB(A)。
4、固体废物及治理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橡胶边角料;二是废包装材料;三是收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四是员工办公生活垃圾。
(1)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橡胶边角料,建议建设单位将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对于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收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定期进行清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建设单位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即日起到2月23日,公众意见反馈时间截止到2月24日。
3、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前往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索取阅读。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东莞办事处联系。
特此公示!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9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