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记鲜羊肉炭火锅东方之珠连锁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之珠小区101号门市房,东侧紧邻天诚建机销售处;西侧紧邻小渔家大盘菜饭店;南侧为合肥路,隔路为松苑小区;项目北侧为东方之珠小区绿地。 本项目占地面积183m2,建筑面积183m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次项目的总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中餐服务业,主要为炭火锅餐饮服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记鲜羊肉炭火锅东方之珠连锁店 联系人:李鑫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