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辽源市人民大街51号 建设内容 总改建面积7952.4平方米。其中实验室改建2200平方米,业务用房改建5152.4平方米,特殊用房改建600平方米。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实验废水。实验废水经预处理与生活废水一同进入市政下水管网,经管网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废物运往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建设单位: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王新宇 联系电话:0437-6148267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鹤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