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国际广场项目工程 环评第二次公示 1.公示目的 公众参与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工程建设尽可能趋利避害,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需了解工程拟建地周边地区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影响、水环境影响等,以便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中加以体现。为达此目的,我们特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向广大公众征求对项目的中肯意见,恳切希望予以协助和支持。 2.工程简介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由常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现拟在常州市武进区横溪路以南、淹城中路以西、延政西路以北、东宝南路以东地块建设红星国际广场项目。项目总投资215510.6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40726.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9330.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7080.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2249.71平方米。 2.2污染物产生及主要防治措施 (1)噪声:施工期主要受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运行期主要受交通噪声影响。对沿线受影响的公众拟采取设置绿化隔离、隔声窗等削声降噪措施。 (2)水环境: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排放。 (3)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行期主要为车辆尾气。拟加强施工期管理,堆场根据主导风向,尽量布置在居民点下风向200米以外,散装物料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 2.3环境影响分析简述 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对水环境、噪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2.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为实施常州市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格局,缓解城区交通拥挤状况,金城路道路工程的实施,具有十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会将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环境噪声、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此,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可行的。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4.公示时间 2012年04月01日至2012年04月11日。 5.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克浩 联系电话:13606111642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2年04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