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食品深加工项目位于永城市演集镇湖楼工业园区。2012年4月25日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登记备案,项目编号:豫商永城工[2012]00079;项目投资6400万元,项目占地36000㎡,建筑面积16000㎡,建设年产4500吨熏煮、香辣、香肠火腿、肉牛罐头制品,豆制品生产线。 二、污染物产生环节和治理措施 1、废水: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香肠制品生产废水、肉类罐头制品生产废水、腐竹制品生产废水、豆腐干制品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环评建议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合并处理,进入永城市永恒肉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永城市永恒肉食品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600t/d,目前处理规模为320t/d,剩余处理规模为280t/d,可以满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规模。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处理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工艺。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香肠熏烤工序的烟熏炉燃煤废气,主要成分为SO2、烟尘、NOX等,项目使用永城产低硫分(全硫份≤0.5%)块煤且采取固硫措施,其烟气经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新扩改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原料冻肉修整工序产生的碎骨、烟熏炉燃煤煤渣、豆制品生产分拣工序产生的碎石、磨浆工序分理出的豆渣、污水处理厂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 碎骨可作为饲料出售; 烟熏炉煤渣用于铺路或垫坑; 碎石和职工生活垃圾送永城市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 豆渣可作为食物原料出售; 污泥干化后可用于农田施肥或送永城市垃圾处理厂卫生填埋。 采取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4、噪声: 噪声经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治理后,又经过了一定距离的衰减,对东、西、南、北四个厂界四周的影响较小,通过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食品深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城市规划;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工程所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为了切实反映受影响居民的愿望、要求和建议,并在项目环评及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并合理采纳,以保护当地居民利益,同时也促进企业把环保工作做得更好,作为工程建设当地的公众,请您2012年5月6日~5月16日期间按照公布的电话号码向建设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参与调查表和其它有关信息,或者以信函、电话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合作! 建设单位:河南汉兴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华言 联系电话:13937085586 201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