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贡山县浪格洛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怒江州贡山县浪格洛河流域规划,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2年6月21日~2012年7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一、规划方案的简介 ·规划名称:怒江州贡山县浪格洛河流域规划 ·规划基本概要:本规划包括已建的浪格洛二级电站,以及调整规划中推荐的引水式开发的浪格洛一级电站。浪格洛河电站一级初定坝顶高程2350m,工作水头320m,推荐装机8000kW—10000kW,保证出力2520kW,年利用 5000h以上。由溶洞出水口及主河道引入前池。厂区布置在二级电站大坝右岸滩地。输出线路利用原施工用电线路到二级升压站。 本规划拟建的浪格洛河一级电站不涉及淹没和移民安置。已建的二级电站没有搬迁,不涉及移民安置。 ·规划方案简介:浪格洛河流域位于贡山县捧当乡境内,属怒江一级支流迪麻洛河的支流,地处东经98°41′22″~98°48′12″,北纬27°51′12″~27°54′38″之间,流域由东向西倾斜,比降较大,流经12.55km和迪麻洛河交汇后注入怒江。浪格洛河河流域面积38.03km²,主河道长度为12.55 km,主河道平均比降为197.6‰,全流域多年平均流量为1.75m3/s。 经流域规划水能蕴藏量计算,浪格洛河流域水能理论蕴藏量为60349kW,目前已建成的浪格洛河二级电站装机规模为12600kW,为了充分利用浪格洛河水资源和“三江并流”放宽高程政策,本次浪格洛河流域调整规划开发河段为海拔1580.00m~2350.00m,其中1580.00m~1620.00m为迪麻洛河主河道落差,浪格洛河流域及其与迪麻洛河交汇口都位于在建迪麻洛河电站下游,浪格洛河开发没有影响迪麻洛河电站的运行。在规划河段中,充分利用良好的地形和地质条件,选定引水式二级开发方式。 目前浪格洛河无防洪、治涝、渔业、航运等任务,流域开发以水能开发为目标。目前浪格洛河上已建成浪格洛河二级电站(2010年12月)。 本规划方案没有比选方案,因此规划方案确定为浪格洛河流域二级开发,其中规划的浪格洛河电站一级初定坝顶高程2350m,为一级站,推荐为引水开发;已建的浪格洛河二级电站高程为1980m,为径流引水式开发。 三、规划方案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浪格洛河一级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取水坝不具备调节能力,电站尾水将通过引水隧洞引至二级电站再次利用,二级电站尾水的归入迪麻洛河,汇入怒江,因此浪格洛河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均发生改变。同时由于拦河坝的建设,将造成下游一定长度的减水河段。且由于拦河坝较低,基本不具库容,坝前回水区及坝后静水区面积很小,对区域内水温、流速、泥沙等水文因子的影响也均较小。建成后,电站运行不会产生废水,对水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规划河段水质主要由于上游来水决定,只要上游来水水质不发生重大变化,规划实施后电站运行不会对浪格洛河水质造成影响。 2、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本规划的实施将导致一定程度的植被破坏和损失。受损植被类型在评价区域及周边成片大量分布,规划实施后不会导致评价区内植被类型的减少、植被构成格局的明显变化及生态系统的结构性改变,对植被的影响较轻。 施工期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将使动物的栖息和活动场所缩小,迫使原栖息在这一带的动物迁往其他生境适宜的地区,但不会导致物种的消失;两栖类动物也会受到一定影响,种群在一段时间内将会有较大波动,最后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生态环境的逐渐恢复,种群又会得以恢复或略有增长。 电站运行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体现于水库蓄水淹没,使原有栖息地改变从而造成动物的迁移或个别个体的消失,但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消失,迫使这些动物重新安排其各自的分布格局,动物的密度短期内可能有所变化,但从长期、大范围来看,这种影响并不显著。另外,电站运行后,随着施工人员的撤离,施工噪音的消失,植被的恢复,迁飞(徒)的动物又会逐渐迁回。但电站运行初期,因施工场地的清理、临时工程占地区的恢复且植被尚未完全恢复,项目区还会有一定的人员活动,迁回的动物不多,随着以上工程的完成,区内动物将逐渐增加。 近年来,浪格洛河已无发现鱼类。即使有数量也极少,且主要为怒江裂鳆鱼和扁头鮡,在坝址上下游及附近怒江其它支流仍然有适合于该鱼类的生存的生境条件,不会引起鱼类物种的灭绝,因此,只要保证下泄一定的生态用水,对鱼类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减缓。 3、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规划涉及的贡山县属于云南省重点监督区,施工期间若对工程区水土保持工作做的不到位则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由于受规划设计深度的限制,《规划报告》中未对规划方案的水土流失工程量等情况做出具体说明,仅定性的提出了水土流失保护措施。总体而言,由于规划实施淹没及占地的面积较小,因此建设项目带来的水土流失程度有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划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均需进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在各项目按规范进行水保设计,并严格落实各项水保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带来的水土流失问题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环境敏感对象影响预测与评价 规划电站选址与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距离10km以上,选址海拔低于三江并流国家风景名胜区划定的范围,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且由于规划电站位置处于深山之中,周围没有景点,规划电站采取引水式开发,引水渠系主要采取隧洞形式,主要永久建筑为拦河坝,厂房和前池构筑物等不在风景名胜区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的占地,规划实施不会对景观形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在做好施工规划,妥善处置施工“三废”,加强永久建筑设计,使其与周围景观、民俗风情协调,加强工程布置规划,规划的实施不会对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规划与上层规划协调性较好,总体规划合理。本规划的实施,对于推进贡山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力提升贡山县的经济实力,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规划实施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环评提出了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要求采取措施后,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大为减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由于规划存在的不确定性,将导致规划实施过程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因此,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完善。规划方案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总体可行,建议采纳规划。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该规划实施对于你所在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②您对该流域规划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③您对该规划实施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④您认为该规划实施对水、气、声级生态等自然环境的总体影响是? ⑤其他建议或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成芬 联系电话:0871-6244621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 201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