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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神大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网上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规定,建设项目应征求所在地单位和居民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惠神大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惠神大道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惠来县东南部,是惠来县城通往神泉港的交通要道。本项目起于与惠城南环一路相交处,起点桩号为K38+550.27,沿旧路走向,经洋美村、南环二路、盐岭田、溪洋田,终点止于安澜桥桥头处,终点桩号为K42+700,路线全长4.15公里,路基宽度分别为:K38+550.27~K39+740(长1.19公里)路基宽为42.0米;K39+740~K40+950(长1.21公里)、K42+350~K42+700(长0.35公里)路基宽为37.6米;K40+950~K42+350(长1.40公里)路基宽为39.4米。全路段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全路段线位方式均为地面铺设,1座小型桥。本工程总投资初步估算约8226.24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本次环评工作针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营期,分析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分析营施工期及运期的污染源特征,评价该项目对区域水、气、声、固废物等环境要素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完善建设方案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必须达到的环保要求,使项目建设运营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相协调,保障区域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选址合理。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其建设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可以做到污染达标排放,生态影响最小,项目建成后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的要求。 公众参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查阅期限: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运营情况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设,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惠来县公路局 地 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东路8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663-6612237 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何小姐;电话/传真:020-89626221 201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