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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兴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国县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金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兴国氟化工产业基地内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为56.51亩(37670.2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综合楼、锅炉房、仓库及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15567.8m2。 建设规模:日处理垃圾量100吨,形成年处理垃圾量36500吨,年生产丰光有机肥8248.6吨,塑料颗粒 912.7吨,回收玻璃693.5吨,回收金属365吨。 项目总投资:296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来自生产过程中的恶臭气体、水解喷爆废水、锅炉烟气及食堂油烟等对大气的影响;废水包括水解密水蒸发冷凝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及设备部洗水、软水再生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分选过程产生的废电池、废玻璃、废金属及不可再利用的渣土、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及空压机、各类风机、水泵、造粒机、粉碎机和筛分机等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水解密水蒸发冷凝水、地面及设备部洗水、软水再生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产生量约 50.3m3/d,其中生活污水8m3/d,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SS和氨氮等,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自建“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平江河。平江属于中河,多年平均流量72.2m3/s,本项目废水约占其流量的0.0024%,占其比重极小,且平江河具有一定的容量,污染物随时间和空间的转移会产生降解作用。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对平江河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恶臭 恶臭主要来源于卸料、暂存及分拣过程,主要成分为H2S和NH3,拟采取生物滤池进行处理,生物滤池脱臭效果可达80%,可确保恶臭气体(H2S、NH3)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②水解尾气治理措施 水解物料在喷爆卸料时,由于快速失压,水份突然脱离物料将产生一定量的尾气,水解尾气主要成分为硫化氢及少量的硫酸雾,本项目利用硫化氢和硫酸雾易溶于水的性质,采用水循环碱液吸收塔,净化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的H2S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③烘干烟气治理制肥基料干燥和造粒后干燥都在各自的滚筒式烘干机内进行,热源分别为两台燃煤热风炉烟气,烟气中SO2初始浓度为960mg/Nm3 ,烟尘产生量初始浓度为2870mg/Nm3,NO2初始浓度为260mg/Nm3 ,烘干尾气由于含水率较高,先各自分别经过沉降室,沉降可能携带的物料颗粒,再通过双碱法水膜除尘脱硫器进一步除尘,除尘效率可达到95%,尾气合并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类区标准。 ④锅炉烟气治理锅炉烟气建设单位拟采用文丘里麻石水膜除尘+碱液(双碱法)脱硫装置,除尘效率90%,脱硫效率80%,处理后的烟尘为168mg/m3,SO2为172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Ⅱ时段二类区中规定的烟尘浓度不高于200mg/m3、SO2不高于900mg/m3的要求,且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除尘后的烟气再通过高35m烟囱达标排放。 ⑤无组织恶臭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卸料、分选过程产生的恶臭,在卸料阶段因运来的垃圾一般都是新鲜垃圾,仍处于好氧反应阶段,而恶臭的主要成分NH3和H2S主要产生于厌氧反应阶段,因此恶臭气体的理论产生量较小,再加上严格的喷淋除臭和生物滤池处理,恶臭影响可进一步降低。另外,为防止垃圾产生的臭气外溢,垃圾上料车间、分选车间及过渡间均为全封闭,卸料时开启车间大门上方的空气幕,以防臭味扩散。垃圾收集槽、分选平台和密封输送带上部设集气罩,吸取垃圾散发的恶臭气体,并使垃圾预存储间、分选间及过渡间保持一定的负压状态,控制臭气向外泄漏,并设置150m的大气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敏感点。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变频设备,设备安装过程作减震处理,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废玻璃、废金属及砖瓦等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废塑料收集后进入塑料清洗车间,清洗后直接打包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灯管电池及重金属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应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随意乱扔;渣土部分回用于制RDF燃料,剩余送兴国县垃圾填埋场;废纸、树竹、布等可燃物经收集后进入PDF燃料车间压制成RDF燃料块,可用于厂区内锅炉及热风炉,多余部分出售给电厂锅炉作燃料。煤渣可用于铺路;生活垃圾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江西金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江西金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576695595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5970095776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 |